2018年长江海事局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
发布时间:2024-07-09 点击:145
2018年,长江海事局辖区事故四项指标(等级事故件数、死亡失踪人数、沉船艘数、直接经济损失)全面下降,其中运输船舶等级事故27件、死亡失踪35人、沉船19艘、直接经济损失3925.6万元,同比分别下降5.2%、20.4%、5%和39.2%,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海事保障。
为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,保障航运安全畅通高效,2018年长江海事部门不断深化监管规律研究和风险隐患排查,重点强化渡船、危险品船安全监管,动态监控800艘次载运一级危险货物船舶,现场维护196艘次载运一级危险货物船舶通过一级重点水域;加强了春运、“两会”、三峡北线船闸停航检修期等重点时段以及35处一级水域、180处二级水域、浅窄水道等重点水域的监管。
强化了船公司、船舶、船员、船检管理,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源头防控事故险情发生;进一步深化水上综合执法工作,建立了9个水上综合执法示范区,在全线推广运行航道行政执法信息系统,全年共实施航道行政处罚467起,向长航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4件。
同时,为认真践行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的理念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长江海事部门还制定实施了美丽长江五大攻坚战计划,配合地方政府取缔非法危化码头37座,对105家资质不全的码头停止办理船舶进出港口申报;联合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管理机构开展长江大保护“五个一”行动。
并且发放倡议书4万余份,实施船舶防污染行政处罚140件;组织开展了长江干线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运输排查、港口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大排查大整改、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,查处装载固体废物船舶62艘次,滞留船舶18艘次,对210家码头开展了联合检查,开展船舶燃油取样检测496个,查处船舶燃油品质相关违法行为44件,实施船舶防污染行政处罚965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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